孕婦撥120后因手機停機未獲救

?
死者家屬質問:為何不能多找找
?
死者家屬認為,院方提供的多項證據純屬120急救人員的“自證”,可信度有限。即便真的屬實,在他們看來,急救人員依然沒有盡到全力。
?
“馬麗明確告知120她是一個人在家,她手機停機了,120是唯一的求助渠道,作為有豐富經驗的急救人員,你們應當知道這種情況下患者有多危急,你們怎么能輕易放棄。”“其實還有很多救助方式沒有嘗試,比如到物業辦公室找業主電話,這是肯定能找到的。”“為什么只找了一、二單元,不想辦法進三單元找找看,也許多做一步人就不會出事。”庭審中,家屬提出以上質疑。
?
醫院、急救站:急救人員的行為已經超過法定義務
?
庭審中,醫院和急救站均認為,120急救人員在位置不清、電話不通的情況下采取多種方法,力所能及地尋找病人,其行為已經超過法定義務。不能因為患者最終死亡推定急救人員存在過失。縱觀整個事件,馬麗的病情變化極快、極其兇險,此外還有位置不清、通訊不暢、自救意識不到位等原因。
?
醫院和急救站的代理人認為,患者的自救意識也是急救工作的重要組成。接通電話后,患者應盡可能詳盡地描述所在位置,等待救援時應保持電話暢通,并且非常關注120警報,最好提前到門窗處方便急救人員發現。“救援生命需要協助,不能過分加重醫護人員的義務,也不能神話醫護人員。”
?
去年8月,馬麗的家屬以120未盡到搜救義務為由將出車醫院和急救醫療站告到法院,索賠各項損失52萬元。
?
昨天,六合法院傳來最新消息:此案已和解結案,醫院、急救站一次性補償死者家屬12萬元;事實部分的爭議,法院不再進行認定。對當事各方來說,事情已經畫上句號。對公眾來說,沒有定論意味著困惑依然存在——下一次,再發生類似的事件,急救人員應當做到什么程度?
?
救護車一年要空跑300多次 希望此案能促進我國急救法規出臺
?
急救站代理人表示,我國法律雖然確定了醫療急救站的法律地位,但至今未對急救站的工作規范出具明確的規定。法律上存在缺失,醫務人員卻要承擔缺失的法律責任,極不公平。他希望馬麗的悲劇能推動急救法規的出臺。醫院代理人告訴法官,該院120急救車一年至少有300多次出空車。醫院共有6輛救護車,負責六合城區及郊區,任務非常重。有時是患者自行求醫了,有時是患者病情緩解了,有時是假警。就在馬麗求救的7月30日當天,他們就有5次放空車。院方認為,在此背景下,救護車在找不到患者的情況下返回是符合常理的。
?
?
- [事件]中風前身體露破綻07-14
- [事件]一條隱線牽著甲狀腺和肝07-14
- [事件]跟著太陽去晨練07-14
- [事件]中醫能“看汗識病”07-13
- [事件]過度自慰會變成強迫07-13
- [事件]聽書、看書都能健腦07-13
- [事件]成功了為何卻不快樂07-12
- [事件]60歲后貧血癡呆風險增66...07-12
- [事件]中風前身體露破綻07-14
- [事件]一條隱線牽著甲狀腺和肝07-14
- [事件]跟著太陽去晨練07-14
- [書評]徐說內經靈樞08本神之兩精...07-13
- [事件]中醫能“看汗識病”07-13
- [事件]過度自慰會變成強迫07-13
- [事件]聽書、看書都能健腦07-13
- [事件]成功了為何卻不快樂07-12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