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為與女友分手網上賣親兒獲刑5年

【byb.cn 】(來源:檢察日報)俗話說:“虎毒不食子。”可有一男子因生活拮據與女友鬧矛盾后,竟狠心將4個月大的親生兒子在網上買賣。近日,經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檢察院公訴,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判處王明江有期徒刑五年,并處罰金2萬元。
2015年,王明江與李紅蕾認識,同居后育有一女。二人均在臨沂打工維持生計,一家三口生活雖不算富裕,但也幸福美滿、關系融洽。2016年11月,兒子出生,女兒送回老家照料。“兒子出生后,家庭花銷較大,我倆經常因為缺錢爭吵不休。”李紅蕾稱,二人屬同居關系,直到兒子出生也沒領結婚證。
其實,就在二人吵架過程中,王明江心里早就有了分手的念頭,只因有孩子牽扯。考慮再三,他腦海里產生了一個“餿主意”:給兒子找個有錢的“父母”,女友一氣之下,肯定就會分手。這一邪念產生后,他開始在微信群里瀏覽,尋找收買孩子的信息,還多次主動發布撫養男嬰的信息。其間,有多個網友通過微信群找到王明江,表示愿意撫養男嬰,王明江則是一口價“11萬元”,許多網友望而卻步。
一天下午,同在臨沂打工的劉某,無意中發現王明江發布的信息,劉某對拐賣孩子這種事十分痛恨。經與王明江在網上攀談,劉某得知王明江因沒穩定工作、養不起孩子,真心想給孩子找個條件好的人家,但要價11萬元,劉某立即報警。就在當天下午,王明江經與劉某討價還價,最后約定以8萬元成交,劉某承諾會精心照看孩子。得知有人真心想買兒子,王明江喜出望外,趁李紅蕾外出時抱著兒子到了約定地點。沒想到,他剛到約定地點,就被警察抓了現形。正是在劉某的配合下,王明江被抓獲歸案。
歸案后,王明江辯稱自己經濟條件不好,只是想給孩子找個經濟條件好點兒的父母,還辯解稱收買者主動要求給付高額營養費。但是,二人的聊天記錄清楚記載了王明江首先提出索要費用,并主動提出11萬元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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