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婚生兒隨母姓 生父起訴討兒姓名權

【byb.cn 】(來源:四川新聞網)小孩還沒出生,自貢一對未辦結婚手續的父母便分手了。但問題來了,一直撫養孩子的母親給孩子取名隨了自己的姓;而父親則認為,孩子應該隨自己姓,并以此為由拒絕支付撫養費。為了爭奪兒子的姓氏,近日,父親準備通過司法途徑,討要兒子的“姓名權”。
母親:孩子由她撫養,自然隨母姓
2010年,時年37歲的自貢女子劉靜未婚先孕產下一名男嬰。由于孩子的親生父親彭超在其生育前外出打工,不見了蹤影,獨自撫養孩子的劉靜讓孩子隨了自己的姓氏,取名劉兵。
劉靜在接受四川新聞網記者采訪時稱,后來做了親子鑒定,彭超才承認了這個孩子。
2015年8月,為了向彭超索要撫養費,劉靜向自貢市貢井區人民法院起訴,要求彭超履行撫養義務。后經法院調解,雙方達成一致——孩子隨母親生活,父親每月支付生活費400元;教育費、醫療費等相關費用,超過一定額度,由雙方各承擔50%。
劉靜稱,彭超在支付5個月的生活費后,便拒絕繼續支付,理由是孩子要更改姓氏,隨父親姓彭。“協商的時候,我是同意了孩子改姓,但條件是下一次人口普查的時候。”劉靜說,孩子跟誰姓,需要雙方協商來決定,彭超不應該以改姓來作為拒絕支付撫養費的理由,為此,她于今年9月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了執行。
父親:孩子不改名就不付撫養費
原來,彭超曾表示,他在與劉靜分手的時候,并不知道有了孩子;后來才得知二人育有一子。通過親子鑒定,彭超認可了劉兵是其親生兒子的事實,并在法院的調解下,愿意履行撫養義務。
“畢竟是自己親生的,調解的時候,我只有一個要求,就是娃娃改來跟我姓;她也同意了的,調解筆錄上都是有記錄的。”彭超說,法院調解之后,他每月按時支付撫養費,但是對于其提出的改姓要求,劉靜卻遲遲不肯改。迫于無奈,他才停止支付撫養費。此外,彭超稱,劉靜多次到他的單位討要撫養費,影響到其正常工作,這也是他拒絕繼續支付撫養費的原因之一。
法院:“改姓”問題已進行訴前調解
當事法官鄧海川就此事表示,首先,撫養義務是無條件履行,因此,男方必須按協議規定支付相關撫養費用,不能以“改姓”為由拒絕支付,否則,法院可在接到女方申請后予以強制執行。其次,鄧海川認為改姓問題,目前有兩種觀點。第一,雙方在調解筆錄上做了真實意思表達,即同意孩子改姓隨父親;第二,調解筆錄是合同,按理可適用《合同法》,但《合同法》中又明確指出,關于變更姓名等涉及身份權問題的,不適用《合同法》。 目前,成佳法庭正在就此事進行訴前調解。
律師點評:未更改姓名不影響追索撫養費
我國《婚姻法》第十六條規定,子女可以隨父姓,也可以隨母姓。一般而言,子女出生后,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后確定的,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,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。父母離婚,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。
四川廣力律師事務所唐應欣律師認為,此案中有個特殊性,即雙方在法院簽訂了調解協議,雙方約定給孩子改回父親的姓,只是沒有約定履行的時間。這個調解協議顯然也是有效的,女方應當履行。就女方的解釋,只是雙方在履行時間上雙方理解不一致,雙方都可以達成補充協議。但女方未變更姓名,不影響女方追索撫養費。
- [事件]醫生手機耐藥菌多07-27
- [事件]運動比吃東西更讓人快樂07-27
- [事件]每天少吃點可延壽07-27
- [事件]吃阿司匹林要先控壓07-26
- [事件]六招讓沖突降級07-26
- [事件]癡呆可能是“快樂激素”不足07-26
- [事件]男性偏頭痛中風風險高07-25
- [事件]沉迷手機是陪伴缺失的代價07-25
- [書評]徐說內經靈樞10經脈之不可...07-27
- [事件]醫生手機耐藥菌多07-27
- [事件]運動比吃東西更讓人快樂07-27
- [事件]每天少吃點可延壽07-27
- [事件]吃阿司匹林要先控壓07-26
- [事件]六招讓沖突降級07-26
- [事件]癡呆可能是“快樂激素”不足07-26
- [事件]男性偏頭痛中風風險高07-25

